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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室内装饰工程
 [打印]添加时间:2022-07-05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2840
   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室内装饰工程
 
  招标人: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投资金额:232.299562万元
 
  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室内装饰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首农商银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财政部财金[2018]9号《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室内装饰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吉首市镇溪办事处人民北路51号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室内装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原装饰安装拆除及外运(外运暂按15Km考虑)、铺设地砖和仿大理石砖、一楼墙体加筋(14 150*150mm)、墙面抹灰及干挂大理石、刷白色乳胶漆、安制石膏板吊顶天棚及高晶板吊顶、安装门窗、重新敷设线管安装灯具、3楼及5楼楼顶防水加固等内容(本次招标不含消防、监控系统、电子设备、门头广告招牌、活动家具、整体现金柜台等)。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保修
 
  2.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佰叁拾贰万贰仟玖佰玖拾伍元陆角贰分(¥:2322995.62元)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2.11招标范围:湖南吉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室内装饰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说明:本次招标不含消防、监控系统、电子设备、门头广告招牌、活动家具、整体现金柜台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7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金融行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3.8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
 
  3.9其他要求:
 
  3.9.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00)。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5.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30日起至2022年7月19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止(含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套(均加盖单位章)及个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400.00元/套(售后不退)。
 
  6.2澄清答疑发布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